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监办、临沂经济技术 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监办、临沂综合保税 区安监办,市局有关科室,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现将《临沂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 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2 年 4 月 9 日
临沂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 务机构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端 正行业风气,促进安全技术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工作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 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环境,以分类等级 管理促职责任务落实,规范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 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行为高质量发展。严肃查处安全技术 服务人员违规从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 单位以虚假技术服务报告骗取相关许可或达标行为,实现“整合 一批、淘汰一批、震慑一批、提升一批”目标,全面整顿净化安 全技术服务市场。
二、分类等级管理对象 在我市开展有偿的安全生产评估评价、检测检验、隐患排查、 培训咨询、全要素评价、标准化、双体系、诊断性检查等安全生 产技术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能够独立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通过实地勘察、资料审查、服务对象调查 等方式,对自愿参与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分类等级管 理。
三、分类内容及等级标准 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基础管理、开展服务工 作情况。具体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分类等级管理检查表》 (附件 1)为准。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分类等级评定项目为“基础管理、技 术服务报告评查、工作实绩、技术人员抽考、满意度测评”五部 分。评定结果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定级,分四个等级:90(含)~ 100 分为优秀等级,80(含)~90 分为良好等级,70(含)~80 分为一般等级,70 分以下为差等级。
(一)基础管理(20 分) 以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档案管理等 内容进行实地考评。
(二)技术服务报告评查(20 分) 组织对具有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机构安全技术服务行为 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两虚假”“两出借”行为。对不需要 资质机构隐患排查技术服务报告等组织验证式互查。以报告格 式、报告内容、工作程序、隐患排查与整改措施建议符合性、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依据等内容进行考评。
(三)工作实绩(30 分)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被服务对象到企业现场进行考评打分, 取平均值为最终分数。法定安全评价执业行为全履盖,非法定安 全技术服务行为每机构提供 5 家,抽取 1 家到现场实地检查。
(四)技术人员抽考(20 分)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专 业测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测试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山东 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 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临沂市行业风险评估》、“2+8” 行业专业技术知识与安全评价标准规范应知应会等。取平均值为 最终分数。个人考试成绩将公开公示。
(五)满意度测评(10 分) 向县区局、镇街应急办等应急管理部门及有关服务对象发放 《临沂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议表》(附件 4),对各技术 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方式采取测评单位 (个人)填表或电话访查等形式,取平均值为最终分数。
(六)加分项或不良记录 1.工作业绩优越,业务有创新,得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或有 关部门认可的可适当加分,累计加分分值不超过 10 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作为差等级评定:
(1)评审期间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2)采用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的;
(3)出具虚假报告或其它证明文件的;
(4)不配合信用评价,不提供评价资料的;
(5)其它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4 月 10 日—4 月 25 日) 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 2021 年以来开展服务情况进行 自查自纠自评,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本机构《法定评价项 目和报告清单》(附件 2)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企业隐患排 查清单》(附件 3)于 4 月 25 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科。
(二)检查评估阶段(4 月 25 日—7 月 15 日) - 4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小组或委托市安全生 产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小组,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 展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安全评价法定执业行为采取 县区局异地互查形式,对企业隐患排查等技术服务采取机构互评 形式。
(三)分类评定阶段(7 月 15 日-8 月 30 日) 对初步确定的评定等级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 群众投诉举报监督,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凡发现等级与实际不 符的,重新予以评定。最终评定为一般等级以上的安全生产技术 服务机构名单将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五、结果运用 对评估 70 分以下或服务质量较差、反映意见较多的安全生 产技术服务机构,约谈主要负责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停业整 改。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 专业技术人员测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相应技术服务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 度重视、统筹安排,根据《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进 行调查摸底的通知》要求,认真排查辖区内技术服务机构,及时 通知其做好等级评定工作。逾期未报送相关资料的,视为主动放 弃等级评定。
(二)强化质量保证。各技术服务机构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 评自改,准备相关证明资料,自查自评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 假。按照基础管理评定要求,自我提升。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 5 -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抽考。评估小组对技术服务 机构进行评定要严格标准,公平公正打分。
(三)强化结果运用。分类等级评定结果可作为推荐使用第 三方技术服务依据,分类等级评定差的的机构不得开展行政许 可、三同时审查、标准化评审、双体系建设、全要素评价及企业 诊断性检查等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以上服务,不得进 入各级专家库。成绩优秀者组建专家技术团队,优先推荐参加各 类技术服务活动。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事中检 查,不定期抽查服务行为,严查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不到现场、 简化程序、检查走过场等,对机构提供材料进行实地查看。市局 将实施动态调度督导,对相关县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生产 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建立服务投诉机制,实行有奖举报,发现问 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举报电话:0539-8038913、 0539-8381630。 邮 箱:yjzhjz@ly.shandong.cn
附件:
1.临沂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分类等级管理检查表
2.法定评价项目和报告清单
3.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4.临沂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议表
临应急发〔2022〕40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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