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管理的通知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 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应急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应急局, 局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消除重大安 全事故隐患,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 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 59 号令)规定,市应急局制 定了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工作。
各县区要督促辖区内冶金等工贸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 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 版)》等规章标准要求, 开展有限空间 辨识工作,要逐车间、逐区域的辨识,应辨尽辨,确保无遗漏, 并按照附件 1 的格式形成辨识记录。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场 所,应按照附件 2 的格式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数量、种 类、位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等)。要严格对照有 限空间的定义,不得无限扩大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管理范围,对 任何情况下场所(设备)无人员进入通道(人孔)、体积无法容 纳人体进入、常规连续作业的场所都不应纳入有限空间作业管 理台帐。各工贸企业应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将附件 1、附件 2 报县区应急局备案。
二、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各县区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等有关规定,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 示说明。警示标志要设置在醒目位置,地上的有限空间应在每 一个出入口 1 米范围内树立专用标志牌,密闭设备应在每一个 人孔 1 米范围内的设备本体上设置专用标志牌,地下有限空间 应在每一个入口 1 米范围内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风险 告知牌应当注明有限空间的名称、有限空间编号、责任人、警 示语句、危险象形图、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浓度要求、安全防范 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报警电话和紧急联系人等内容。安全风 险告知牌应与安全警示标志配合使用,应根据有限空间涉及的 危险有害因素类型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同 一场所存在多个同类的有限空间时,可在车间(厂房、区域) 入口处设置一个风险告知牌。设置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 牌应具有较好的耐热、耐酸碱、防潮、昼夜视认性能。
三、加强从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
要将有限空间 作业安全知识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教育,提高这类关键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 挥现象。要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全员参加有限空间作 业安全培训,要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纳入新员工培训和每 年再培训内容。要重点开展有限空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因 盲目施救、措施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等类型的事故警示教育,普 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切实提高从 业人员尤其是现场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风险辨识和安全作 业水平,杜绝盲目施救。
四、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审批。
工贸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作 业审批制度,编制作业方案,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作业审批表。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审批表一 式三联,分别由作业申请部门、作业实施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留存,安全主管部门存档备查期限为一年。每处有限空间、同 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审批表有效期为 一个班次,作业期限需要延长的,延长后总的作业期限不得超 过 24 小时,涉及其他危险作业的,应同步办理其他危险作业审 批。要落实作业前安全教育制度,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对 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基本情况和危险 因素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以及处理、救护方 法等。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 风和检测合格,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五、加强有限空间应急预案演练。要督促各工贸企业切实
做好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使一线作业人员熟 练掌握有限作业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熟练使用应急救援 设备、设施。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应 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对应急装备检查和维护保养,现场作业 时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提高 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有限空间作业发生险情后,监护人 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禁止 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守住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
六、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
各县区要自通 知下发之日起,开展一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执法活动,要 突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通过监督执法,督促企业做好有限 空间辨识建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专题培训、落实作业 审批制度、严格“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配置 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及应急救援装备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 管理等工作,有效管控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请各县区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于 2019 年 12 月 15 日前报市局基础科。联系人:任虎、张佩璇,邮箱: yjjck@ly.shandong.cn。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19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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