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应急函〔2022〕59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二十条”创新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和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省应急厅决定在全省推行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
1.“一企一品一码”。全省每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生产、进口的每一种危险化学品,都要有相对应的、唯一的安全信息二维码(简称安全信息码,式样和内容要求见附件),为危险化学品精准监管和危害信息高效传递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2.安全信息码生成。2022年9月30日前,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鲁安办发〔2022〕7号)要求,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地址:https://whpdj.mem.gov.cn),及时核准、更新和补录企业登记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企业生产或者进口的每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信息码,下载后纳入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管理。
3.标识化管理。2022年10月30日前,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将安全信息码印刷或者张贴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也可印刷在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空白处(样式参考附件),方便下游用户和政府监管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等通过数字化技术获取化学品安全信息。
4.与运输环节对接应用。推进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场景的对接应用工作,健全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包括进口)企业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应当将安全信息码提供给承运单位及其驾驶员、押运员。
5.“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已开展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市县,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要求,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典型经验将在全省推广。
二、深入排查辨识化学品安全信息
6.及时掌握外购化学品安全信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和使用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都要向供应商索取安全信息码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一书一签”),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外购的化学品安全信息,建立健全化学品危险性信息数字化档案。
7.彻底摸清全部化学品安全信息。对于没有安全信息码或者“一书一签”的化学品,包括外购的全部原材料、化工助剂等辅助材料和自产的所有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等,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全面进行排查辨识,逐一了解掌握其安全信息。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特性不明的化学品(包括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企业还应当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60号),责成供应商或者自己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掌握其主要成份、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等,建立健全化学品毒性、允许暴露限值、物理参数、反应特性、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腐蚀性数据等危害信息,补充完善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8.坚持质疑保守理念。对于一些不正规的、或以保密为理由不提供混合物成分的供应商,企业不应当盲目相信其提供的安全信息码和“一书一签”。对于主要内容不全及安全信息不规范、不明确的安全信息码和“一书一签”,企业应当要求供应商及时补充修改完善。
9.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和行政许可。企业自产的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等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当编制“一书一签”,并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等法规标准的规定,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企业外购的原辅材料中,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要及时告知供应商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10.加强化学品安全信息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化学品安全信息目录清单,并及时收集新的信息,对化学品安全信息的获取、识别、使用、更新、归档等进行管理。根据所获取的化学品安全信息,建立化学品与化学品相容性矩阵、化学品与材质相容性矩阵。保证相关人员(包括承包商人员)及时获取最新的化学品安全信息,使其与岗位控制风险需求相匹配。
11.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企业应当根据排查辨识的化学品安全信息,从装置的工艺开发、规划设计、首次开车、生产运行、检维修、装置废弃等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以及作业过程、实施变更时,选择适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管理活动,及时补充完善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和设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和问题,堵塞安全风险管控漏洞,坚决杜绝因化学品安全信息不明、管控措施不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1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当结合推行“一企一品一码”、排查辨识化学品安全信息等,对全体从业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安全储存要求、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四、有关工作要求
13.加大推进力度。各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要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操作手册,确保数据填报质量,确保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信息准确无误,并按要求张贴悬挂。各级应急部门要指定专人跟踪辅导企业填报信息。省应急厅加强对“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的指导,及时沟通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4.强化责任落实。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的工作机制,逐条对照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化学品安全信息排查辨识,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15.严格执法要求。各级应急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对未按规定落实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一书一签”管理要求等行为,以及安全风险辨识不明、漏管失控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各市应急局要迅速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各县(市、区)应急局和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报省应急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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