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
类别 | 自查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适用 范围 | 本指南适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 |
消防 安全 责任 落实 | 1、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各级、各部门(车间)、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查阅资料 |
★2、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约定消防安全防范的内容。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查阅资料 | |
3、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 查阅资料 | |
★4、所属建筑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统一管理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 查阅资料 | |
5、根据本单位规模、火灾危险性等特点,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2/T4444—2023,以下简称《规范》)明确的要素,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 查阅资料 | |
6、保障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 查阅资料 | |
建筑 消防 设施 管理 | 1、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进行维护保养。 | 现场检查 |
★2、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维修、更换,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拆除、停用或长期带故障运行。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维修完成后,应当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 现场检查 | |
3、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故障报告、修理和消除等有关情况。 | 现场检查 | |
4、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箱、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排烟口、正压送风口、自备发电设备等应当设置名称、位置、使用方法和应当保持的工作状态,以及禁止占用、圈占的标识。消防泵及其管道阀门等应设置管道流向、供水范围、阀门启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水泵接合器处设置供水系统名称和范围的标识。 | 现场检查 | |
5、室内外消火栓箱内扳手、水带、水枪、泡沫管枪等器材配备应当齐全、完好,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消火栓、消防炮应完好无损、无泄漏,落实防冻措施,消防炮阀门及转向齿轮灵活,无锈蚀现象。 | 现场检查 | |
6、储罐区、生产装置区应储备足够的消防用水、干粉、泡沫液等灭火药剂,泡沫液应定期更换。 | 现场检查 | |
7、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控制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对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锁具固定等限位措施。 | 现场检查 | |
8、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单项功能检查,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检查和全面检测。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
9、防火堤应无破损、无倒塌,严禁在防火堤上开孔,管线穿越防火堤处须穿套管,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 | 现场检查 | |
10、储罐(组)排水管应在防火堤外设置水封井,水封井和防火堤之间的管道上应设置易开关的隔断阀。 | 现场检查 | |
安全 疏散 逃生 管理 | ★1、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随意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减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 | 现场检查 |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应设置禁止锁闭、堵塞、占用等内容的标识,常闭式防火门、电梯应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如遇火灾严禁乘坐电梯”等标识。 | 现场检查 | |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楼梯间及前室内不得设置烧水间、配电柜、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疏散门内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 现场检查 | |
4、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应完好有效。常用疏散通道、货物运送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疏散门采用常开式防火门时,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并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 |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 |
★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不应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被遮挡。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灯光型,不应采用蓄光型。 | 现场检查 | |
6、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 现场检查 抽查测试 | |
灭火 救援 设施 管理 | 1、按照规范要求在生产区、储罐区、装卸区等重点区域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并满足消防车辆通行的需要。 | 现场检查 |
2、严禁占用企业储存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之间的防火间距。 | 现场检查 | |
3、不得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等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树木等障碍物。 | 现场检查 | |
4、不得埋压、圈占、遮挡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2米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或停放车辆。 | 现场检查 | |
消防 安全 重点 部位 管理 | 1、将化学危险品仓库,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钢瓶仓库和储罐,液化石油气瓶或储罐,氧气站,乙炔站,氢气站,可燃物品仓库(储藏室)、储油间、厨房、锅炉房、液化气瓶间、动火作业现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容易发生火灾以及发生火灾时会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以及变配电站(室)、制冷机房、电气、仪表机柜间、生产总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泡沫消防泵站、泡沫站等发生火灾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置明显的标识,落实特殊防范和重点管控措施,不应占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在内部堆放杂物。 |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 |
3、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作为防火巡查、检查的重点。容易发生火灾或发生火灾时危害较大的部位宜设置视频监控设施。 |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 |
4、厂房、仓库内部不得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和丙、丁类仓库内时,应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 现场检查 | |
★5、厂房、仓库的实际使用功能、平面布置应与原设计功能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及统一管理人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 |
6、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核对物品种类和性质。贮存应分类分垛储存,并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识,标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 |
7、变配电站(室)内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配电装置的明显标识,配电室工作人员应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其他民用配电线路,确保火灾情况下消防配电线路正常供电。 | 现场检查 | |
8、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不得被破坏,其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应当保持完好有效。 | 现场检查 | |
9、单位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应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应按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 | 现场检查 | |
用火 用电 安全 管理 | ★1、电气焊工、电工(操作人员)、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电工应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其他民用配电线路,熟练掌握消防电源正常工作的操作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技能。 | 查阅资料 |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因维修、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热熔等动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涉及外来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履行相关程序,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和动火作业监护人,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动火作业不影响其他区域的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 查阅档案 抽查询问 | |
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 现场检查 | |
★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和操作规程,配电箱(柜)不得零地并接、螺栓压接、多线铰接,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不得带负荷拉、合闸。不得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电器或移动插排,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 现场检查 | |
5、在可燃、助燃、易燃(爆)物体的储存、生产、使用等场所或区域内使用的用电产品,其助燃或防爆等级要求符合特殊场所的标准规定。 |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 |
★6、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各种灯具距离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得小于0.5米。 | 现场检查 | |
7、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每日生产结束后,应当切断非必要电源。 | 现场检查 | |
★8、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停放、充电,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或插座进行充电。 | 现场检查 | |
9、员工使用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场所,应当设置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宜独立设置在室外,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需设置在建筑内的,应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以及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等功能。 | 现场检查 | |
消防 控制室 管理 |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实行每日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每班不得少于2人。 | 查阅档案 |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掌握建筑基本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消防控制室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火警、故障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填写要求。 | 查阅档案 抽查提问 | |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随时检查消防控制室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认发生火灾的,应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置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 |
4、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存放与消防控制室值班无关的物品,不得对消防控制室报警控制设备的喇叭、蜂鸣器等声光报警器件进行遮蔽、堵塞、断线、旁路等操作。 | 现场检查 | |
5、消防控制室内应配备消防设备用房、通往屋顶和地下室等通道门锁钥匙,防火卷帘按钮盒钥匙,消防电源、控制箱(柜)、开关专用钥匙,并分类标志悬挂。配备手提插孔消防电话、安全工作帽、手持扩音器、手电筒、对讲机等消防专用工具、器材。 | 现场检查 | |
6、消防控制室与各使用方之间应当建立双向的信息联络沟通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及时响应。 | 现场检查 | |
7、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交底箱”,存放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消防应急物资器材清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文件资料。 | 查阅档案 现场检查 | |
装修 施工 管理 | ★1、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材料设置外墙、隔墙、吊顶、屋面或在屋面、室内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 | 现场检查 |
2、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前,应依法取得相关施工许可,预先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办理施工审批手续。 | 现场检查 | |
3、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施工人员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并开展演练;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应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局部施工部位确需暂停或者屏蔽使用局部消防设施的,不得影响整体消防设施的使用,同时采取人员监护或视频监控等措施加强防范。 | 查阅档案现场检查 | |
★4、不得破坏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窗、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每层楼板的缝隙应使用防火材料填充或封堵严实。电缆井、管道井内不得堆放杂物。 | 现场检查 | |
防火 巡查 检查、 火灾 隐患 整改 | 1、安排专人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有两个以上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的,各方应划定防火巡查、检查区域。 | 查阅档案 |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还应至少每天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 查阅档案 | |
3、防火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进行确认。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保障消防安全的措施。 | 查阅档案 | |
4、防火巡查、检查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 查阅档案 | |
消防 宣传 教育 培训 | 1、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电子屏、张贴消防宣传挂图,以及举办各类消防宣传活动等形式,对员工宣传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重点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路线、灭火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 现场检查 |
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建筑整体情况,单位人员组织架构、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架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 现场检查 抽查提问 | |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重点岗位工种人员、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入职或转岗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外包单位、协作单位、临时务工人员应当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所有员工应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 查阅档案 抽查提问 | |
灭火和 应急 预案 编制和 演练 | ★1、根据建筑规模、场所性质、人员集中程度、火灾危险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315)制定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查阅档案 |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单位或建筑基本情况、重点部位及火灾危险分析,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火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灭火应急救援的准备。 | 查阅档案 | |
3、预案应以正式文本的形式发放到每一名员工,定期组织承担相应任务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遇人员变动或其他情况,应及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查阅档案 抽查提问 | |
4、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火灾高危单位应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单位内的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适时组织专项演练。 | 查阅档案 抽查提问 | |
灭火 力量 建设 运行 | ★1、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以及主要港口内的石油化学危险品码头及其库区、集中区应当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当按照《规范》分级建设微型消防站。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 | 现场检查 |
2、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工艺处置队,由生产调度、工程设备、安全环保等岗位技术骨干组成,负责配合灭火救援力量处置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 现场检查 | |
3、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结合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按照《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规范》和《规范》要求配备灭火、通信、个人防护等消防器材装备。志愿消防队参照《规范》中三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器材装备。 | 现场检查 | |
4、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结合实际分班编组值守,落实24小时执勤制度。 | 现场检查 | |
5、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当熟悉建筑基本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操作方法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技能训练、器材装备操作、战术训练,落实器材装备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特点、处置流程、防护措施。 | 现场检查 | |
★6、接到火警信息后,火灾现场或者附近区域的员工、保安人员、巡查人员等应利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实施初起火灾扑救,企业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工艺处置队应当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组织人员疏散,同时负责联络当地消防救援队,做好到场接应并协助开展灭火救援。 | 拉动测试 | |
信息 系统 应用 | 1、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安装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传输设备),将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实时传输到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联网单位应保持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网络通信设备正常连接,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中心推送的火灾报警、联网故障信息及时进行确认、处理,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中心的查岗指令及时应答。 | 现场检查 网上核查 |
2、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运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有防爆要求的企业在防护区内可以不使用),依托系统录入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企业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灭火和应急预案等基础信息,并及时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演练,企业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日常训练以及消防工作奖惩等工作开展情况录入系统。 | 现场检查 网上核查 | |
消防 档案 管理 | 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其他单位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填发的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统一保管备查。 | 查阅档案 |
2、按照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按年度进行分类归档,并由专人统一管理。运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等建立电子档案并实时录入、更新且保证数据长期保存的,可不建立纸质消防档案。 | 查阅档案 | |
备注 | 1、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2、标注“★”的属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应当纳入自查检查的重点内容。 |
- 上一页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