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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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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 专项督导工作组,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 

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 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章有关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关于贯彻执行〈生产经 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通知》(鲁安办发〔2016〕40 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27 日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总则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 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 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 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 织架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参照本责任清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 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 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 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并建立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 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 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事宜; 

(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 监督;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的规定;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 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 营单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 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 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 练; 

(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 24 小时应急值 班制度;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 产责任清单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 产工作负有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日常监督的责任; 

(二)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三)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四)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 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和 通过的安全工作议题; 

(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 产工作;定期预判、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 作; 

(七)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 度,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较大风险的管控工作; 

(八)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 患及时督促整改;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 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 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组织制定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 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十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绩效考核机制,考核与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 责任制情况; 

(十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组 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组 织内部的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十四)对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 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处理意 见并监督落实;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 职责。

四、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 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 监督检查; 

(三)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 整改落实; 

(四)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 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 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 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 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 责;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 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 和管理; 

(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 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及人员的相关 资质进行审核、监管; 

(十一)对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 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 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 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 职责。

六、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清单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 任制;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 如实记录;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 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 责。

七、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区队)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车间(区队)主任是车间(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 任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 间的贯彻执行,做到车间(区队)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 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及 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严格执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排 查本车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组织拟定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 计划; 

(六)组织拟定本车间(区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 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八)定期组织车间(区队)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 识、风险预判活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直至消除; 

(九)加强设备装置的检修维护,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安全 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十)执行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派员现场监 督,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对车间(区队)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 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 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按职责权限下达作业 指令,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十二)属于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运输、冶金、 有色、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的,对车间(区队)具有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工艺、重要设备设 施逐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十三)加强班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 

(十四)组织实施本车间(区队)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绩 效考核; 

(十五)本车间(区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妥善保护事 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 职责。

八、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每天召开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 区域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 术交底; 

(二)加强班组安全培训,督促班组人员熟知工作岗位存在 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或交接班 检查,对班组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 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作业中发生的险情、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 初期应急处置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 责。

九、生产经营单位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 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培训 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认真开展岗前、岗中、交接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本 岗位作业区域内相关机械设备、用电、环境等保持安全状况;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 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 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发现直 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 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熟练掌握应急逃生知识,提高互救自救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 责。 

《关于贯彻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 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40 号) 同时废止。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印发

鲁安办发〔2021〕5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