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 通 知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 通 知
各县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实施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 号,以下简称《定 级办法》)《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 通知》(鲁应急发〔2022〕5 号),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深入开 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 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 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 律法规明确要求,企业要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强每个 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标准化评审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企 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安全 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是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 管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 机制的有效途径,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 和主动性,确保取得实效。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相关规定,严格落 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 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 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 平,改进现场作业条件;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通过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企业 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二)目标任务。在工矿商贸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 炼、化工医药、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
非煤矿山:
1.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在取证之日起 - 2 -一年内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定级。
2.已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应在 2023 年底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定 级。
危险化学品:
1.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和带储存设施且构成重 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医药企业、烟花 爆竹批发企业要在2023年底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 企业定级;
2.其他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加油站除外)、涉 及重点监管工艺的化工医药企业、涉及危化品的化工医药规模 以上企业要在2024年底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 定级;
3.其他涉及危化品的化工医药规模以下企业、加油站要 在 2025 年底前按照小微企业达标的程序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 鼓励其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要求完成标准化创 建;
4.鼓励其他不涉及危化品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 产标准化达标定级。
工商贸:
1.金属冶炼行业企业要在 2023 年底前通过安全生 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定级;
2.涉爆粉尘、涉氨制冷规模以 上企业要在2024年底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定 级;
3.涉爆粉尘、涉氨制冷规模以下企业要在 2025 年底前按照小微企业达标的程序完成标准化创建。
4.鼓励其他工商贸企业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定级。
三、实施方法
(一)建章立制,明确建设任务。各县区要制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达标评审计划,并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前将本县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市局。要不断完 善工作机制,严格把关,分行业(领域)开展达标考评验收。对未达标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要盯住抓紧,督促加强整改, 限期定级。各企业要从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 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 故管理、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 方案。
(二)注重实效,严格问题整改。工矿商贸企业要落实法 律法规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强化自 主管理,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要加强自评、外部评审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 况报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组。各县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 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 力量,重点解决;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处置到位, 并跟踪督办。
(三)规范管理,提升运行质量。各县区要加强对已达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评为安全生产标 准化一级的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 业督促抓改进;要深入分析二级与一级、三级与二级之间的差 距,找准薄弱点,完善工作措施,推进定级升级。各企业要建 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制度,将标准化运行作为企业日常 的安全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 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全方位和持 续改进地开展标准化运行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 提升。
(四)分类指导,做好工作结合。要针对不同行业(领域) - 4 -的特点,加强工作指导,把执法检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 大危险源监控、大诊断、应急能力提升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 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深 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危险源监 测监控体系完善相结合,完善控制措施;与大诊断工作相结合, 标准化评审活动可视为开展一次诊断行动;与提升安全生产应 急能力相结合,切实提高实战救援水平。
(五)创新思路,推动小微企业达标。对于规模以下的中 小企业,要以企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报、自评自改为主,简 化工作程序,注重实际效果,在重点要素不变的前提下,参照 全要素安全评价标准,由各县区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 指导和评审,重点解决中小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达标的问 题。
(六)创新建制,制定激励措施。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定 级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激励奖励措施,不断完善激励机制, 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要将定级结 果向银行、保险等主管部门通报,从安责险优惠、工伤保险费 率下浮、优先提供信贷、优先评先评优等方面引导和鼓励企业 开展定级工作,同时将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重 要依据,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和企业要充 分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 导,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立足创新、分类指导,进一步 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 - 5 -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进一步加 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 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 多渠道、全覆盖的教育培训,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 思想认识、方式方法和具体操作等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 员的素质,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三)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引领作用。各县区要继续抓好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典型企业的创建工作,大胆探索,先 行先试,在工作机制、政策措施、标准规程、方式方法等方面 探索可学、管用的经验做法。要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 场观摩会和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及时推广典型示范经验,以 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各县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任务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2023 年 2 月 6 日
附件
临应急发〔2023〕7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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