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安丨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
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有关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建章立制,强化督查,凝聚合力。强化党政引领,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印发了《临沂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创新督考评估体系,探索实行“三查四评五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推进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三项制度”,健全责任追究体系。 树牢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用好法治利剑,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非煤矿山领域,扎实推进采空区治理,全市101处采空区全部落实“四个一”管控措施,关闭尾矿库16座。危险化学品领域,在5家生产企业试点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安全监管由“人防”向“技控”转变。
紧盯短板弱项、痛点难点,推动防控措施在企业一线落实,杜绝监管盲区、法外之地。下沉力量,抓安全帮扶包保。紧盯“新、老、小、停、开”五类企业、“动火、检维修、受限空间、外包队伍、危险物料存储”五个重点环节,市县乡三级联动,20个部门单位参与,1.35万名领导干部包保41个行业、2.53万家重点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管控措施7092项,确保复产复工安全。发动群众,抓长效打非治违。严格执行“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9823名村居网格员累计滚动排查8.7万次、上报线索369条,全市关闭取缔非法窝点380个、采取刑事措施69人。刷脸考试,抓员工素质提升。紧盯“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一根源性问题,创新实施了“互联网+刷脸”培训考试制度,将全市7109家较大以上风险企业、21万名员工信息录入临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APP,“人、证”合一入场,“刷脸”比对考试,安全包保人全程监督。
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一法一条例”明确的责任义务,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一是在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建立“大手拉小手”联合共治机制,推动企业自治。二是在全市企业推广法人代表安全述职、员工安全入股、安全日工资、隐患超市等制度,将安全与企业、员工切身利益相衔接,引导员工自觉。
- 上一页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