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抓这五个方面
为认真落实全国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应急厅〔2020〕16号)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应急部门和尾矿库企业结合正在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对全省尾矿库的安全隐患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再排查整治。
重点抓这五个方面
(一)自查自纠
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履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配齐配强安全、水文、地质等专业技术人员,对照《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尾矿库安全生产检查表》,统筹优化本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管控措施,列出自查自纠清单,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狠抓隐患整改“五落实”,按时上报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情况。
(二)再调查再摸底
各市应急局要结合2016-2018年“头顶库”综合治理情况,对辖区内“头顶库”的安全条件及周边情况进行一次再排查再评估,填写《尾矿库“头顶库”清单》,对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填写《重点尾矿库清单》。
(三)明确排查重点
对在用尾矿库,要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满足设计要求情况,排水、排洪构筑物完好情况,坝体坡比、沉降、位移等稳定性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等应急准备情况。对在建尾矿库,要重点排查生产设施设计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发生变更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内容。对停用和已闭库尾矿库,要重点排查是否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库内积水是否已排空,排洪构筑物管理和应急准备是否达到正常库标准等内容。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并整改消除;对于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排尾作业,清空库内积水,加强监测预警,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并挂牌督办。
(四)落实责任
按照《山东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确定包保责任人。4月底前,市县人民政府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及政府网站公告政府领导和应急部门《尾矿库包保责任清单》。
(五)建立会商研判机制
建立应急部门牵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参加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台风、暴雨、连续降雨等极端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形成推动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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