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倡 议 书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倡 议 书
各理事、监事单位,会员单位:
今年6 月份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 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临沂市安全生产协会现向理事及监事单位、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把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发展的根本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形成安全发展共识,推进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
二、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有效推动“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职。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活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积极带头学法讲法用法,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并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创新开展“八抓20项”工作。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清单和销号制度,紧盯风险等级高的重点岗位、区域、环节、工艺等,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全过程。
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置应急物资,将人防、物防与技防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
“发展道路千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企业是安全生产法定的责任主体,也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受惠者。让我们共同携手,致力于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企业力量。
临沂市安全生产协会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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