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国家刚刚发布的特别管控20种化学品,甲醇、乙醇管控措施不一样!
应急管理部网站6月12日公开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列入的危险化学品达20种。
爆炸性化学品有4种,分别是:硝酸铵[(钝化)改性硝酸铵除外]、硝化纤维素(包括属于易燃固体的硝化纤维素)、氯酸钾、氯酸钠。
有毒化学品有6种,分别是: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氰化钾。
易燃气体有5种,分别是: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环氧乙烷、氯乙烯、二甲醚
易燃液体有5种,分别是: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乙醇。
《目录》同时明确了相关管控措施,包括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实施统一规范包装管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强化运输管理,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等。
值得注意的是,业界关注的甲醇、乙醇的管控措施仅限于强化运输管理。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目录》由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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