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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活动的通知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21-10-25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深入开展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活动的通知
中安协〔2021〕57号
各会员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有力保障。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改,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的任务要求,深刻总结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的实践经验和事故教训,认真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重从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加大违法惩罚力度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为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精神内涵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今年是第三次修改。这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这次修改依据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规定。三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一,强化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第二,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第三,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四是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各会员单位要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加强对其确立的新制度、新规定、新内容、新罚则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三、广泛开展学习贯彻
一是要加强领导,全面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努力形成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负责,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要把学习培训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普法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分级分类开展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款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有计划、分层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与此同时,为配合各会员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活动,协会也将采取“会员单位人员集中培训”和“会员企业定制化授课”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助推企业安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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