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地下非煤矿山采掘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应急函〔2022〕31号
有关市应急管理局:
地下非煤矿山冒顶片帮、透水、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直接威胁采掘作业,安全风险高,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督促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一工程一设计和安全确认”制度,规范采掘作业,加强采掘活动现场管理,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地下非煤矿山采掘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落实单体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矿山一切采掘工程作业都必须进行设计,做到按设计施工。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做好各类单体设计编制工作。井巷工程施工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施工顺序、安全措施等内容;采矿作业应编制作业设计,明确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及工艺、顶板管理、通风防尘、供电、空区处理等内容,明确各工序组织、流程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一工程、一设计,一变化、一措施”。各矿山企业要制定各类单体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培训、执行等流程制度,工程施工及采矿作业前,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讨论,配合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工作,严格按要求施工、采矿。
二、强化采掘作业现场安全确认
各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井下采掘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制度。每天开工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包括作业面一氧化碳浓度、顶帮浮石处理、施工与设计符合性、支护措施和支护质量、风水供应、现场照明、电气设施、安全出口、安全警示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等;因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停工停产的,在复工复产前企业必须首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重点检查现场条件特别是顶板和两帮是否发生变化。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针对相应部位应立即停工并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直至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方可从事作业活动。矿山企业还要根据本矿实际,编制专项检查计划,定期对所有作业地点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强化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各矿山企业要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做到标准作业、规范作业、安全作业;同时还要加强对所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确保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非煤矿山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方法、路径和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作业现场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加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以贴近实战为目的,通过应急演练,确保矿山生产系统一线区域应急处置效果。
四、强化采掘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地下非煤矿山采掘作业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监管工作内容,精心组织,细化监管环节,认真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复工复产矿山,要把矿山采掘作业安全准备工作作为验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矿山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确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把采掘活动违章作业作为执法检查工作重点,不间断地开展检查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要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执法工作,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培训不到位的责任,确保从业人员应急处置应知应会能力。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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