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市应急局,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为持续深化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省应急厅组织开发了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自即日起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鲁注册及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二、应用目标
力争到2023年底,在鲁注册及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100%应用系统,全省法定安全评价项目、检测检验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实现“全岗位应用、全要素覆盖、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测”工作目标。
三、应用内容
(一)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用系统填报本单位基本信息和项目信息,如实记录过程控制情况,及时按要求处理预警提示信息。
(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用系统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领域的机构、人员、项目、报告等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审核管理系统预警提示信息。
(三)通过系统进行机构评议、报告赋码查询和统计分析等业务应用。
四、系统登录
(一)登录网址:http://www.sdaj.gov.cn/intermediary
(二)登录账号:
1.监管用户账号由市局统计本市监管人员名单,发送至系统技术人员统一新增。
2.机构用户账号由各机构通过系统自行注册,经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作为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推广应用方案,加强技术支撑,加快工作进度,切实做好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注册及执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用系统,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其中,负责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处)室承担系统推广应用的指导协调工作,行政许可、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等科(处)室结合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应用工作。
(三)全面部署应用。2023年3月至5月为全省试运行阶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进行系统注册登录、数据初始化等工作,各机构将正在进行的法定项目逐步纳入系统管理。6月1日起为系统正式运行阶段,全省法定项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实施赋码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扫码获取项目全流程信息。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以系统推广应用为抓手,摸清辖区内执业机构人员和法定项目底数,按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处罚处理到位。省应急厅将制定印发《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工作规程(试行)》,不断提升系统应用规范化水平,定期进行调度分析并全省通报,推动全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应急厅规划财务处王淼,0531-51787928,18615319808,sdyjghcw@shandong.cn;系统技术人员王桐桐,18366188312。
附件:1.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监管用户版)
http://124.128.19.222/orgmanual.html
2.山东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机构用户版)
http://124.128.19.222/zjjgmanual.html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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