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济南市莱芜区山东省万兴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初步了解,事故企业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未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此次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先通风、再检测、后进入”基本要求,发生事故的污水操作工在无三脚架、安全绳、空气呼吸器等安全保护措施情况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另外一名事故人员在无安全保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施救。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危险作业管理流于形式,对污水池等有限空间风险辨识、管控措施不落地,全员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线员工缺乏必要的基本知识、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部分地区监督检查不力,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清零”核查工作不严格不到位,作风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为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现就加强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有限空间作业广泛存在于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诸多工贸行业企业。各地要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梳理本地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对不准确、不清晰的地方集中调度,逐一核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设备设施、风险因素等情况,建立全覆盖、无遗漏的清单台账,确保底数清晰、数据精准,为加强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打好基础。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特点,以落实“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为总抓手,将有限空间作业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重大隐患“清零”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链条,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
二、迅即行动,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是今年应急部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1号)要求和全国工作视频会议的具体部署,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要成立由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指导服务工作组,选优配强队伍人员,督促相关企业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与条件确认,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外包队伍人员管理,严防有限空间事故发生。要积极拓展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指导服务工作面,推动有关单位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三、加强培训,全面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各地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落实全员培训,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确保每一名从业人员明白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因素产生的原理和危害程度,熟悉管理和作业要点,掌握逃生和其他应急处置技能。要组织企业认真开展应急管理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应急厅函〔2020〕299号)专题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三类重点人员要做到必学必训、应知应会,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各级应急部门要对企业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发现企业专题教育培训不深入、走过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要将应急管理部制作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教育片转发给企业,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宣传、警示和教育,通过多媒体、宣传册等形式推动广大职工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了解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四、严格执法,倒逼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记录是否载明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采取的通风、防护、隔断和检测措施,是否明确配备的照明设施和应急器材,是否指定现场监护,是否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认;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并建立管理台账,台账是否载明有限空间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作业主体、审批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并能够正常使用;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约谈、通报、函告建议、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扩大执法影响,产生辐射效应,倒逼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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