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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0-08-04 anquae 2664    下载链接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开展全省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确保评估工作成效,有效防范精细化工反应失控引发事故,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鲁安发〔2020〕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今年9月底前,各市应急局要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应急局和所有精细化工企业,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在2017年排查摸底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核实本辖区内精细化工企业及其在役装置情况,组织列入评估范围的企业填报完善《精细化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汇总填报《列入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企业汇总表》(附件2)。要指导、督促尚未开展评估的企业抓紧聘请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机构,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反应装置开展评估。从2020年起,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

省应急厅在全省选择35家精细化工企业(附件3),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示范工程建设。今年年底前,优选评估整改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组织现场观摩学习活动,示范带动全省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二、开展重点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今年9月底前,各市应急局要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应急局和所有精细化工企业,全面排查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情况,并汇总填写《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精细化工装置名单》(附件4)。要指导、督促这些企业依据《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尽快组织开展有关工艺装置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021年底前,全省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三、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全省所有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都要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优化工艺路线或工艺参数,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精细化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2022年底前,凡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四、确保评估工作质量。准备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聘请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评估机构,按照《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全面准确开展测试、分析、评估、危险度分级和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等工作,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安全生产实效。大中型精细化工企业要加大对工艺反应测试分析条件的投入,培育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逐步提高自身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能力。

各市、县(市、区)应急局要加强对企业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发现不按时进行评估以及评估工作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采取约谈、通报、执法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等措施,督促企业和相关评估机构限期整改,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取得成效。各市应急局要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4,于9月30日前报省应急厅(危化处)。

联系人:赵立宁、张岩,联系电话:0531-81792252,

电子邮箱:whc805@163.com。

 

附件:1.精细化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2.列入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企业汇总表

           3. 精细化工示范企业名单

           4.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精细化工装置名单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3日     

附件1:精细化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国有    □合资    □独资    □股份    □集体    □私营    □其它

企业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安全部门负责人

职工人数

电话

是否纳入许可(生产或使用)

主要产品

产能(吨)

主要原料

年用量(吨)

行业类型

□农药  □染料  □涂料   □化学试剂  □信息用化学品  □食品添加剂  □粘合剂  □催化剂和助剂  □医药化工  □日用化学品  □氟化工 □磷化工 □溴化工 □有机过氧化物 □其它             

反应类型及数量

()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化工艺 ()硝化工艺() 氟化工艺 ()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

()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其他             

生产方式

□间歇 □半间歇 □连续

是否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

□否 □是(如“是”请填写下面表格如选“否”下面六行表格不用填写

是否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国外首次引进的新工艺

□否 £

是否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否 □是

现有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是否发生过变更

□否 □是

是否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否 □是

是否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否 □是

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机构

评估时间

是否有评估报告

□否 □是

评估报告建议落实情况

说明:本表精细化工生产企业填写。其中£采取打勾方式,反应类型前()填写数量如果选择“其他”需要在横线上具体写明行业类型反应类型

填表人:                                                电话:    

附件2

列入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企业汇总表

 

        市应急局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类型

涉及的反应类型及装置数量

生产方式(间歇、半间歇、连续)

是否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

是否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或国外首次引进的新工艺

现有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是否发生过变更

是否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备注

说明:本表是入评估范围内的精细化工生产企业汇总表,由各市应急局根据各企业填写的《精细化工企业基本情况表》汇总形成。

 

填表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