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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动全省非煤矿山设备更新加快“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应急字〔2024〕54号

2024-09-07 anquae 1259    下载链接

各有关市应急管理局,有关省属企业:

现将《推动全省非煤矿山设备更新加快“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2024年5月13日        


推动全省非煤矿山设备更新加快“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全省非煤矿山设备淘汰、更新、改造升级,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以下简称“四化”)建设质效,最大程度保障设备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最大限度减少作业人员,全面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切实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推动非煤矿山设备更新和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一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十四五”期间,新建金矿必须达到9万吨/年、铁矿必须达到45万吨/年、露天开采水泥用石灰岩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且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暂停新批石膏矿山。二是严格安全条件审查。将“四化”建设,设备更新淘汰升级等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质内容审查,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在凿岩、装药、支护、出矿、运输和提升等关键环节依托科技装备减人提效、增安。

(二)加快实施设备更新和淘汰

1.加大设备淘汰力度。凡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一、二)》(附件2)规定的设备及工艺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矿山严禁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工艺的,各市县应急部门要督促企业强制淘汰、彻底清理。2024年6月底前,凡淘汰、清理不彻底,市县应急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凡属于《矿山安全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2024年)》的技术装备要按照规定期限淘汰替代。

2.加大设备更新力度。一是严格设备更新。以《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2024年)》为指导,聚焦采掘、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主要生产环节和安全避险系统等,严格落实《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要求,按照《山东省非煤矿山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表》(附件1),坚持安全、可靠、适用原则,分年度、分阶段、分批次“一矿一策”开展设备更新改造,做好设备更新改造验收和登记工作,确保不影响安全生产。二是加强人员配备。要配齐配强设备操作、维修及技术人员,加强实操培训,提高设备操作、维修等技能水平,确保使用安全高效。三是严格检测检验。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目录》《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目录》等要求,严格在用设备安全可靠性检测检验,严防设备“带病”运转。四是用好用足支持政策。要系统性制定设备更新改造实施计划,明确建设或改造内容、投入金额、进度安排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积极争取资金、税收支持。2026年12月底前,非煤矿山企业按计划完成设备更新改造,并建立设备动态更新改造台账,强化工作推动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长效机制。

3.做好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要健全完善设备档案和台账,实现对设备采购、验收、名称、型号、类型、制造日期、使用年限、维修保养、使用状态、使用位置、安全标志、报废、更新改造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工作推动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建立设备更新改造长效机制。

(三)加快推进“四化”建设进度

1.坚持规划先行。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安全可靠、确保实效”的原则,2024年5月底前,生产矿山要结合当前生产系统布置等实际,优化完善“四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方案。新改扩建矿山要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第一批)》《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2024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附件15)等的要求和矿体赋存条件,将“四化”建设融入发展规划、经济投入、装备配备等全过程,安全设施设计要在采掘工艺、提升运输、设施设备的选择等方面充分体现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2025年起,每年3月底前要调整更新完善“四化”建设年度方案,确保“四化”建设符合企业实际、取得实效。

2.提高“四化”建设速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1)机械化建设方面。一是锚定采、掘、支、运作业机械化、连续化目标,对涉及井巷掘进、采矿、支护和运输4种作业场景,参照每种作业场景机械化建设基本标准(附件3-6),结合生产规模、建设基础和开采条件,开展机械化换人工作,实现机械化凿岩、破碎、撬毛、出矿等。采深超过800米或者生产规模超过30万吨/年的地下矿山,2024年12月底前采用机械化撬毛作业。2026年12月底前,大型矿山实现机械化连续作业,人员下降20%左右,中小型矿山完成凿岩、撬毛、支护、铲装、运输等机械化改造,人员下降15%左右。二是要推进采掘作业班组建设,提升班组劳动组织和施工组织效能,完善采掘工艺质量管控,形成一套完备的设备高效运行管理办法,培育一批高素质采掘技术工人,探索形成既有安全又有效益的机械化班组管理模式。2024年12月底前,每个生产非煤地下矿山至少建立一个机械化采掘作业班组。

(2)自动化建设方面。锚定操作类和值守类固定设备设施自动化、遥控化目标,对涉及提升、排水、通风、压风、充填等8种固定设备设施,参照每种固定设备设施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附件7-14),利用自动化控制技术,进行远程遥控改造,减少现场操作人员,逐步实现井下操作类和值守类固定设备设施远程遥控、现场无人。2024年12月底前,生产矿山通风、排水系统全部实现自动化,主提升系统自动化率95%、主供电系统自动化率85%。2025年12月底前,地下矿山主提升系统自动化率100%、主供电系统自动化率95%。2026年12月底前,通风、排水、主提升、主供电系统全部实现自动化。

(3)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夯实基础。2024年12月底前,稳步有序完成通信信号全覆盖,地下矿山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完成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在采掘区域、动火作业区域、井下皮带机头、机尾、井底车场、信号硐室、马头门、主要生产水平、水泵房等关键地点、重要部位的全覆盖,做到定位精准、通信灵敏。2025年12月底前,地下矿山主要作业地点实现视频全覆盖。2026年底,推广地下矿山关键地点、重要部位“无监控不作业”。二是加快建设。要加快推进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及联网,AI视频智能分析建设及联网工作。2026年做到风险预警精准化、安全管理无纸化,以信息化管理提质增效,降低劳动强度和管理成本,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地下矿山:2024年6月底前,2023年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涉及的79座地下矿山,完成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AI视频智能分析建设,并与省监测预警系统联网。2025年6月底前,全省正常生产地下矿山完成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AI视频智能分析建设,并与省监测预警系统联网。2025年10月底前,定期开展通风、排水、检维修等工作的长期停产停建地下矿山完成监测系统改造和关键地点、重点场所的视频监控、AI视频智能分析建设,并与省监测预警系统联网。露天矿山:2024年7月底前,设计边坡高度100米及以上的正常生产建设露天矿山完成边坡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AI视频智能分析建设。2025年6月底前,现状边坡80米以上的停产停建露天矿山完成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AI视频智能分析建设,并与省监测预警系统联网。

(4)智能化建设方面。一是锚定全岗位、全系统、全过程管控目标,对涉及网络建设、数据中心、调度中心、入井监测、人员定位、尾矿库在线监测等8种场景设施,参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根据企业安全管理需求和信息基础设施条件,利用信息化技术,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生产和管理全过程管控。二是集中控制系统可视化。建设好、运行好调度指挥中心智能化平台,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人员、设备、物资、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智能监控、智能分析,确保井下人、机、物、环处于动态可控状态,切实满足安全管理、生产调度、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需要,努力实现安全管控从事后分析变为事前预防、从被动应对变为主动防控、从单一要素变为精细协同的安全管理智慧化目标。2024年12月底前,地下矿山要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等要求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做到监测数据可显示、监控内容可查询、预警报警可视化、处理过程要记录等,监测监控系统要稳定可靠运行,发生故障应及时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应采取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生产矿山要实现入井人员身份唯一性、正确性识别;大型露天矿山推广使用智能钻爆、露天矿车无人驾驶技术。2025年12月底前,地下生产矿山实现人员精准定位;选树培育一批大型露天矿山智能钻爆、无人驾驶技术应用标杆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矿山企业要将设备更新改造和“四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企业设备更新总体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和台账及时报送属地应急部门。各市县应急部门要根据方案和《山东省非煤矿山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统计表》,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稳妥有序开展设备、系统更新改造和加快推动“四化”建设进度,进展缓慢的要及时提醒,确保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切实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县应急部门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强设备更新改造和“四化”建设工作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企业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市县应急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设备更新改造和“四化”建设资金投入,确保设备购置、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要明确设备更新改造具体内容,列明计划投入金额,明确计划完成时间,集中攻坚、分类实施,有序推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四化”建设任务落实;要全面掌握设备更新改造补贴、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申请设备购置费用补贴、税收优惠等工作。

(四)强化人才培育。加大校企联合培养力度,加快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各矿山企业要加大培训力度,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安全服务机构和有关专家,经常性开展“四化”专业培训,对操作、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提高职工智能化技能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人才发展体系,优化岗位设置,畅通人才晋升渠道,完善人才选拔竞争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培养和吸引更多高水平矿山智能化人才。

(五)强化奖惩机制。各市县应急部门要建立“正向激励+反向督促”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作为典型示范企业交流宣传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约谈企业负责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矿山企业严格工作落实。

附件:1.山东省非煤矿山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表

      2.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一、二)

      3.井巷掘进机械化建设基本标准

      4.采矿作业机械化建设基本标准

      5.支护作业机械化建设基本标准

      6.运输作业机械化建设基本标准

      7.矿井提升机电控系统建设基本标准

      8.变配电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

      9.排水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

     10.通风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

     11.压风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


     12.充填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

     13.带式输送系统建设基本标准

     14.固定设备操作类远程控制系统建设基本标准

     15.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附件:

附件2 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一、二).docx

附件3 井巷掘进机械化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4 采矿作业机械化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5 支护作业机械化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6 运输作业机械化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7 矿井提升机电控系统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8 变配电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9 排水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10 通风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11 压风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12 充填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13 带式输送系统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14 固定设备操作类远程控制系统建设基本标准.docx

附件15.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DB37T4683-2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