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临沂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为进一步充实我市现有专家库,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我市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的专业性、权威性,现就开展2024年度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调整范围 (一)专家申报行业范围。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调整充实的应急管理专家领域为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具体详见《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分类表》(附件1)。本次遴选专家的聘任期限至2027年12月。 (二)允许变更行业。对于有意向变更行业(例如由工贸变更为危化)的专家,按照程序参加专家遴选,通过遴选的专家可以变更行业,聘任期限至2027年12月。 二、专家申报条件 申报临沂市应急管理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服从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应行业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 3.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5岁,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活动。 4.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10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5.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其他经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的、由人社部批准颁发的相关行业领域的职业资格证书)资格。 (二)应急处置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1.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相关行业领域有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近6年内参加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3.原则上具备相关行业的高级职称,或具备相关行业中级职称,并有15年以上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工作经历。 (三)咨询服务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在具备条件1的前提下,满足条件2—5中的任意1条要求: 1.具备相关行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应急管理相关行业领域专业论文。 3.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制定。 4.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 5.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四)现场检查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安全生产类专家应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标准,了解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 2.安全生产类专家应具备相关行业高级职称以上,或专业特长突出,安全生产现场经验丰富,目前仍从事相关行业的安全工作,具备相关行业中级职称并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安全生产类专家近5年多次参与市、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检查、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 4.安全检测实验室相关专家应具备从事实验室相关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 5.自然灾害类专家应熟练掌握自然灾害相关法规标准,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灾害隐患的能力。 (五)评审评估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在具备条件1的前提下,满足条件2—5中的任意1条要求: 1.具备高级职称。 2.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或在主要省级及以上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3.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领域的权威期刊杂志发表多篇论文,从事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安全性能的研发工作。 4.近5年内参加过市级及以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技术审查工作或省级及以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5.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委员会或分标准委员会担任委员,从事过相关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或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应急管理相关行业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六)宣传培训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在具备条件1的前提下,满足条件2—5中的任意1条要求: 1.宣传培训类专家报名时,一并提交一份本人近期从事宣传培训活动的讲课视频,并在入库后3年内,每年提报一份与宣传培训活动有关的公益培训讲课视频。 2.善于沟通交流,口齿清晰,表达观点不偏激。近5年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领域的授课经历,有突出的专业特长。 3.有编写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培训教材、题库等工作经历。 4.近3年内多次参与市级政府部门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5.在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信息建设等方面具有较高技术水平。 (七)在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专家库的,被评为省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实务型专家的,被评定为齐鲁应急人才(领军型、拔尖型、骨干型人才)的,在申请人提供出证明材料,并在申报系统中完善资料提交申请后,直接纳入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三、专家遴选程序 本次专家遴选的程序,按照专家报名的行业门类,分为两种流程,一是应急部门负责的行业领域专家报名流程,二是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行业领域专家报名流程。 (一)应急部门负责的行业领域专家报名流程 申报安全生产(非煤矿山、化工、工贸)、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类的专家,按照申报、初审、复审验证、审定公示等环节申请入库: 1.申报 (1)个人申报。符合专家条件的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和齐鲁应急人才管理系统(http://www.sdaj.gov.cn/ETC/ZJGL)进行注册,从“市级应急管理专家申报”入口(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申报时不可申报两个及以上的行业类别。有关操作完成后,务必进行“确认申报”操作以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方式请登录申报系统后查阅使用手册。 (2)请使用Microsoft Edge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者谷歌浏览器进行登陆和注册,聘用单位选择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3)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10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新申报。对于审核后退回完善的,截止到2025年1月13日24时,到期后不再接受各类申报。申报人员完成个人申报后,可以根据附件3加入临时群,便于接收后续通知和相关要求。 2.初审 (1)初审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和申请后,将逐一审核,审核时间与申报时间同步,2025年1月10日24时起,不再接受新申报,2025年1月13日24时,不再接受各类申报,初审结束。 (2)初审注意事项:申报系统所有内容应填尽填;所有与申报条件有关的事项均需要有证明材料佐证;无党纪政纪处分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或人事等部门开具均可,需加盖红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也可网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具有同等效力;职称(职务)一栏必须填写,不能空项。 3.复审验证 (1)初审完成后,将对通过人员组织业务能力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范围:《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1年12月修订)、《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省政府令第359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应急发〔2022〕6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2〕7号)、《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鲁应急字〔2022〕70号)、《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鲁应急发〔2023〕6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3〕5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鲁应急发〔2023〕10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发〔2023〕12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24〕3号)、《山东省安全评价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鲁应急发〔2024〕5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发〔2024〕6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行业中央驻鲁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意见》(鲁应急发〔2024〕8号)、《山东省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4〕10号)、《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4〕12号)、《关于依法严格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惩戒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24〕13号)、《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鲁应急函〔2024〕49号)、《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调用办法》(鲁应急函〔2024〕49号)等文件。 4.审定公示 能力测试合格的专家名单确定后,提交市应急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研究通过后,将拟聘任专家名单在市应急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或重大问题的纳入临沂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正式公布聘任专家名单。 (二)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专家入库流程 1.行业领域范围 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专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教育、垃圾处置、民爆、畜牧、卫生、特种设备、危废处置、文化旅游、污水处理、消防、养老服务。 2.入库流程 (1)部门推荐 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专家,并组织专家在申报系统中注册。行业主管部门需填写《应急管理专家审核汇总表》(附件2),由分管领导签字后,2025年1月20日前通过内网报市应急局(协同邮箱:技术服务站)。 (2)专家库互认 相关行业部门已经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的,直接将专家公布文件发市应急局,并组织专家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由市应急局同步认可并在申报系统中添加专家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报名。鼓励各生产经营单位、科研、设计院所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高危行业中型及以上规模企业的安全总监或生产负责人可报尽报。 (二)严格程序推进。专家遴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请报名人员合理安排好工作计划,避免与报名申报和业务能力测试时间冲突。 (三)确保诚信报名。所有报名人员要对填报和上传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一旦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 联系人:史国栋(18653909869),张海青(16653903036) 附件:1.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分类表 2.应急管理专家审核汇总表 3.2024年度临沂市应急专家遴选临时群 临沂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290次
- 上一页
- 下一页